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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音像记录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2023-04-24     信息发布人:政策法规处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子项

检查主体

检查依据

检查内容

相关处室

1

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

 

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政府投资条例》第二十七条。

1.建设手续是否齐全;2.建设资金是否及时到位,资金使用是否规范;3.项目建设内容、规模、标准、筹资方式等与批复是否相符;4.项目信息和进度数据上报是否及时、准确、完整。

投资处、社会处、电力处、农经处等

2

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项目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1.项目实际开竣工时间;2.项目资金到位、支付和投资完成情况;3.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4.存在的问题。

投资处、社会处、电力处、农经处等

3

企业投资项目监督管理

 

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第四条、第十二条。

项目开工前是否依法取得核准批复文件或者办理备案手续

投资处、社会处、电力处、农经处等

4

电力供应与使用监督管理

 

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条。

是否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有关规定。

经运处

5

节能法律法规和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监督管理

 

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河北省用煤投资项目煤炭替代管理办法》。

是否落实节能审查意见、煤替代方案及执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要求等有关规定。

环资处、节能监察服务中心

6

散装水泥、预拌砂浆生产经营使用情况监督管理

 

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是否执行散装水泥设计建设、不得擅自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等有关规定。

环资处、散装水泥发展中心

7

对市级储备粮数量、质量、储存安全的行政检查和轮换专项检查

 

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油仓储管理办法》;《河北省粮食流通管理规定》;《河北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河北省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实施细则》。

粮食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质量安全情况;储备粮管理情况;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情况;粮食补贴拨付和使用情况;轮换计划执行情况;落实相关程序、出入库制度、价格政策情况;账务处理、轮换验收情况等。

粮食储备处

8

市级食盐、食糖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行政检查

 

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省级重要物资储备管理办法》;《河北省省级食盐储备监督管理办法》;《河北省省级食糖储备监督管理办法》。

食盐、食糖储备日常管理、数量、质量和安全情况。

物资储备处

9

夏粮收购督查

 

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企业收购备案情况;公示国家收购政策、收购价格信息等情况;执行国家收购质价政策、质量标准情况;执行入库检验及食品安全检验制度情况;建立经营台账及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支付农民售粮款情况;储粮安全、安全生产情况;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执行情况。

粮食和物资执法督查处

10

秋粮收购督查

 

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企业收购备案情况;公示收购价格信息等情况;执行国家收购质价政策、质量标准情况;执行入库检验及食品安全检验制度情况;建立经营台账及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支付农民售粮款情况;储粮安全、安全生产情况。

粮食和物资执法督查处

11


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安全生产检查

 

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北省消防条例》;《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粮库安全生产守则》等。

粮食收储、加工(稻谷、玉米、小麦、杂粮加工)企业,食糖、食盐和救灾物资等储备承储企业(单位)安全生产情况。

安全仓储与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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