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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发改委关于继续执行保定市主城区保障性住房(廉租住房及超出保障面积部分、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22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附件:保定市发改委关于继续执行保定市主城区保障性住房(廉租住房及超出保障面积部分、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费标准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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