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由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市政务公开办转发<河北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整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电话联系:0312-3088710。
一、整体情况
2019年,市发改委按照市政务公开办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措施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信息公开内容,丰富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信息公开实效,有力促进了我委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主要做法
1、健全制度机制。一是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我委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政务微博运行、政务微信公众平台建设等规章制度,明确公开内容,规范工作程序,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落实工作责任。工作中,严格落实政务公开“五公开”要求,明确由委办公室总牵头,各相关处室配合,抓好政务公开,在全委建立了一点对外、多点保障的政务公开责任体系。
2、搭建媒介平台。一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巩固我委门户网站建设基础,严格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规范网站建设,简化网站操作,优化网站流程,亮化网站页面,加强网站平台建设。二是丰富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不断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公布解读国家、省、市相关政策。2019年,我委通过委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发布信息660余条。
3、推进信息公开。一是通过河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项目审批,办理的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信息,定期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提升了行政服务效能。二是严格按照市政府安排部署梳理完善我委互联网+政务服务事项,及时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并按照规定要求做好政务服务互动平台网民互动栏目留言的回复。
4、强化舆情处置。一是积极回应政务舆情。严格落实新闻发布制度,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通过社会媒体回应舆情热点,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定期在门户网站发布季度经济运行情况,对引导社会各方正确认识经济发展形势起到了积极作用。三是通过微博、961890、市长热线等渠道回应社会热点问题,得到了留言人的满意评价。四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2019年全年共受理48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部在期限内予以答复,得到了满意评价。五是落实提案议案办理结果公开制度,在法定期限内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进行了答复,得到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充分肯定,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
(二)具体工作
一是我委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明确副主任王志军为新闻发言人,积极开展外宣工作。8月13日在市新闻发布厅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副主任王志军发布了全市经济建设成就新闻发布辞,相关负责同志分别就协同发展、重点项目、清洁取暖、双创双服等社会关注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12月27日在市新闻发布厅举办了2019年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新闻发布会,副主任王志军介绍了今年以来市发改委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承担的各项发展和改革重点工作取得的进展成效,相关负责同志分别就产业转型发展、贯彻落实电价标准及降价政策、粮食储备安全、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回答了记者的提问。河北日报、保定电视台、保定日报、保定晚报、保定电台、中国新闻社、长城新媒体、唐尧网等主流媒体对两次新闻发布会作了报道,同时在发改委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进行了发布。
二是通过“走进直播间”形式现场解答群众疑难问题。2019年安排县级领导参加两轮保定广播电台直播,通过电话直播的形式倾听群众声音,共解答30余个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现场解决8个群众实际困难。
三是严格落实财务预决算公开制度。严格落实财务预决算公开制度,按照市财政局安排部署,在委门户网站和保定市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了《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预算公开》信息。
四是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清单制度。成立了专门的清单编制小组,集中人力物力,经过近两个月的时间审核对标,9月底编制完成了2019年度保定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清单》等四项清单。即“《保定市本级执行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清单》、《保定市本级执行的全国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清单》、《保定市本级执行河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清单》、《保定市本级执行河北省的考试考务费标准目录清单》”。在集印成册下发的同时,在我委网站进行了公示并实行动态管理。民办学校收费标准已不再实行政府定价;公办学校收费标准已在《保定市本级执行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清单》中公布。
五是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12月4日我委收到省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的通知》后,于当日在我委门户网站公布《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的通知》。我委代政府办公室名义起草《关于建立我市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并于12月17日印发。12月19日市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印发《关于转发<市场转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的通知》至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推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贯彻落实。
六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我委在保定市行政执法公开平台设立的栏目中实行动态更新,及时调整执法事项、事前公开和事后公开事项,全年进行了2次双随机抽查,抽查结果在保定市行政执法公开平台进行了公开。
七是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按照市委编办要求,及时调整了我委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报编办备案后在我委网站进行了公开。
八是做好政务服务公开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公开。按照政务服务公开要求,动态调整了政务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并在委网站和保定市行政执法公开平台进行了公开;我委及时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准在网站进行了公开。
九是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利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审批项目,做到实时更新,信息共享。截止到12月31日,利用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时公开信息56条,极大满足了项目单位和社会的知情权。政府投资类项目可研批复自批复完成后每月都通过委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十是做好群众密切关注的热点舆情回应。通过设立咨询、举报电话、信箱等方式接受社会监督,扩大群众知情权、参与权,方便群众反映问题线索。为收集群众诉求,加大易地扶贫搬迁、气电代煤等群众密切关注的热点舆情回应,更好引导社会预期,我委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专门受理群众来电来信,并通过报刊网站、发放宣传资料、明白纸等多种渠道向群众和社会公布政策信息和工作动态。
十一是加大“双创双服”宣传力度。制定新闻报道工作方案和公益广告宣传工作方案,在《保定日报》、保定电视台开辟活动专栏,在市发改委官网建立“双创双服”活动平台链接,运用报刊、电台、电视台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进行全方位宣传报道。积极向省级以上主流媒体投稿,反映我市经验做法。“保定迎来经济发展新生态”在央视财经频道播出,“保定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全覆盖改革”、“保定建立‘企业之家’服务平台搭建政企‘连心桥’”等多篇报道在省级媒体刊登。组织新闻发布会,介绍“双创双服”活动推进情况。依托河北省政企服务直通信息化平台,发布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扶持政策、工作进展、政策解读等信息,实时公开企业、项目单位线上线下提交问题及有关部门受理、答复问题情况,进一步扩大平台知晓度和使用率。中央广播电台、今日头条、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河北工人报、长城新媒体等对我市精准帮扶重点项目、加快推进民心工程的做法进行了深度报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53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68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公开内容不够丰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够、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和广大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迫切要求仍有一定差距。
下一步,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将进一步丰富主动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涉及发展改革工作的重大政策、规划、方案等进行宣传和解读。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加强人员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我委将继续转变职能、改进作风,简政放权,加强依法行政,主动作为,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发挥指导和服务作用。
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