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由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整体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行政复议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电话联系:0312-3088359。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情况
2018年,我委落实省、市关于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按照《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保定市2018年公开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函〔2018〕78号)文件要求,紧密结合职能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措施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信息公开内容,丰富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信息公开实效,有力促进了我委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抓建章立制夯实工作基础。一是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我委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政务微博运行、政务微信公众平台建设等规章制度,明确公开内容,规范工作程序,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落实工作责任。工作中,严格落实政务公开“五公开”要求,明确由委办公室总牵头,各相关处室配合,抓好政务公开,在全委建立了一点对外、多点保障的信息公开责任体系。
(二)抓平台建设搭建公开媒介。一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巩固我委门户网站建设基础,严格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规范强网站建设,简化网站操作,优化网站流程,亮化网站页面,全力建设全市一流网站平台。二是丰富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不断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公布解读国家、省、市相关政策。2018年,我委通过委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发布信息700余条。
(三)抓信息公开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一是通过河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项目审批,办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核准信息,定期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提升了行政服务效能。二是严格按照市政府安排部署梳理完善我委互联网+政务服务事项,及时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并按照规定要求做好政务服务互动平台网民互动栏目留言的回复。
(四)抓舆情处置确保工作推进。一是积极回应政务舆情。严格落实新闻发布制度,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通过社会媒体回应舆情热点,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定期在门户网站发布季度经济运行情况,对引导社会各方正确认识经济发展形势起到了积极作用。三是通过微博、961890、市长热线等渠道回应社会热点问题,得到了留言人的满意评价。四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2018年全年共受理13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部在期限内予以答复,得到了满意评价。五是落实提案议案办理结果公开制度,在法定期限内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进行了答复,得到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充分肯定,并在委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
二、具体工作
一是制定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严格落实《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保定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函〔2018〕78号),制定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委政务公开主要工作和工作分工,并在委门户网站公布。
二是严格落实财务预决算公开制度。严格落实财务预决算公开制度,按照市财政局安排部署,在委门户网站和保定市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了《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预算公开》信息。
三是召开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我委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明确王志军调研员为新闻发言人,综合处为牵头处室,积极开展外宣工作。4月25日,认真参加了市委宣传部组织的全市新闻宣传工作培训班,增强了工作水平,6月11日,我委在市新闻发布厅举办了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回答社会关切问题。我委王志军调研员介绍了当前经济运行情况,通报了我市经济平稳运行与质量提升并进的良好态势,以及下一步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点工作。马福生副主任、武文新处长分别回答了记者关于产业转型升级、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建设方面的问题。新闻发布内容在河北电视台、保定电视台、河北日报、保定日报、保定晚报、保定电台、长城新媒体、唐尧网等省市主流媒体进行了报道。
四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我委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及时更新了“两库一单”并在“保定市政府行政执法公示平台”进行了公示。制定了2018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6月14至28日、10月31至11月30日分别组织了两次抽查,共抽查项目23个,抽查比例30%,做到了抽查事项全覆盖。同时将抽查结果在“保定市政府行政执法公示平台”进行了公示。
五是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去年底,机构改革后,我委及时组织专家论证,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上报市编办备案,同时在我委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
六是做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公开。严格落实《保定市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保政办函〔2018〕43号)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公示,中标结果及时公示,以公开提升公共资源配置的透明度和效率,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七是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细信息公开。贯彻落实《保定市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保政办函〔2018〕37号)要求,出台了《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投资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实施方案》(保发改投资〔2018〕197号)并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利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审批项目,做到实时更新,信息共享。截止到12月17日,利用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时公开信息30余条,极大满足了项目单位和社会的知情权。政府投资类项目可研批复自批复完成后通过委门户网站和“信用保定”予以公示。
八是做好群众密切关注的热点舆情回应。通过设立咨询、举报电话、信箱等方式接受社会监督,扩大群众知情权、参与权,方便群众反映问题线索。为收集群众诉求,加大易地扶贫搬迁、气电代煤等群众密切关注的热点舆情回应,更好引导社会预期,我委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专门受理群众来电来信,并通过报刊网站、发放宣传资料、明白纸等多种渠道向群众和社会公布政策信息和工作动态。
九是加大“双创双服”宣传力度。在门户网站公布“双创双服”活动方案;建立搭建了双创双服微信公众号;利用河北省政企服务直通信息化平台发布政策信息、双创双服工作进度、简报,公开企业、项目单位反映问题及处理结果;6月11日,召开了新闻发布会(6月11日全市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后)介绍“双创双服”活动开展情况,报道我市“双创双服”典型经验和做法,中国经济时报、中国经济导报、河北电视台、河北报社、长城新媒体等对我市精准帮扶企业的做法进行了宣传。
十是密切关注防范金融风险。为防范我市基金行业金融风险,全面掌握我市基金业风险状况,今年分批次对全市72家基金公司(含基金管理公司)逐一进行了实地走访排查,对在市级备案的3家基金管理企业、7家基金企业以及各县(市、区)存在基金备案发改部门及基金企业,组织召开了《全省基金业风险排查工作方案》工作落实会,要求各股权投资基金企业完善企业相关资质,加强从业人员监管,并在市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行公示,对全市股权(创业)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企业经营及风险状况进行动态监测,定期进行风险排查,防控金融风险。
十一是完善“信用保定”平台建设。为完善平台各项功能,对市社会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暨“信用保定”进行了改版升级,同时,通过建设虚拟平台方式为我市各县(市、区)建设完成了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针对平台应用与使用,我处组织开展了3次县(市、区)平台培训工作会,要求各县(市、区)加快平台信息数据推送、整理、归集、运用。截至目前,网站已发布信用信息25万余条,“红黑名单”信息3.5万余条,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7.2万余条。网民浏览、查询“信用保定”网站已累计突破119万余次。同时,实现了与“信用中国”、“信用河北”网站的全面互联互通。积极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活动,在“信用保定”网站开辟了“诚信建设万里行”专栏,目前我市已公布三批次共60余家“百企亮信用”参与单位。人民政协报3月3日刊登了《输出征信成果服务行业信用建设和城市信用建设》;信用中国、信用河北、河北日报、保定日报相继发布刊登了《河北保定:以信用为基础助推全市经济发展》、《营造城市守信环境推进诚信政府建设全面构建“信用保定”服务发展民生》、《河北保定:“红黑名单”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多篇文章,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得到了各界媒体、群众的广泛关注。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我委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发布各类信息874条,其中通过发改委门户网站发布信息597条,通过政务微博发布信息60条,通过政务微信发布信息82条,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10条,通过其他方式(信用保定、新闻稿件等)发布信息125条。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共403次,其中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2次,政策解读13篇,微博微信回应22次,961890回应326次、门户网站回应40次。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全年依法受理13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其中当面申请数1件,信函申请书12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向申请人送达了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其中同意公开答复数2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1件,申请信息不存在数2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8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委未收取信息公开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六、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8年,我委无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2018年收到举报投诉数量共192件,均按程序要求进行了答复。
七、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委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足、公开时效有待进一步提高、从事信息公开专业力量还比较薄弱等等。
下一步,我委将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丰富主动公开内容,对涉及发展改革工作的重大政策、规划、方案等加强宣传和解读,继续转变职能、改进作风,简政放权,加强依法行政,主动作为,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发挥指导和服务作用。